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厕浴间工程验收规范-五金配件、细木制品安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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浏览:116 | 收藏:0 | 2007-09-06 14:5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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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保证项目
1. 细木制品(梳妆台、镜台等)的树种、材质等级、含水率和防腐处理,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。 2. 五金配件、细木制品与基层(木砖、膨胀螺栓等)镶钉必须牢固,无松动。 3. 五金配件制品(毛巾架、手纸盒、洁具架、浴帘杆等)的材质、光洁度、规格尺寸必须符合设计和相应标准要求。
检验方法:观察、手摸和尺量检查,并检查产品合格证书。 (2)基本项目
厕浴间内细木制品表面质量要求应符合细木制品的有关规定。
五金配件(浴帘杆、浴巾架、面巾架、恭纸架、口杯 架、浴盆拉手)安装。 合格:安装位置正确、牢固,横平竖直,镀膜无损伤、无污染, 护口遮盖严密。 优良:安装位置正确,对称、牢固,横平竖直无变形,镀膜光洁 无损伤、无污染,护口遮盖严密与墙面靠实无缝隙,外露螺丝卧 平,整体美观。 检验方法:观察、手摸、尺量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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